Friday, May 8, 2009

說話,還是文字?

回想起昨天的中文試卷2,讓我想起了我曾在新傳媒的部落格上寫過的帖子。
標題就叫做“我不會說話”。

確實,說話是一門藝術,是我們人與人之間溝通的橋梁。
可,就有些人不懂得怎樣說話,我就是其中一人。
說話,必須能完完整整地表達自己想說的話。
說話,必須在為別人著想之下,不傷害別人。
說話,必須用在不作出人身攻擊之下,不詆毀別人。
這,才是說話真正的藝術。

抱歉,我並不擁有這藝術天分。
我不會説話,因爲我常快人快語。
想到什麽,並說些什麽。
這並不是別人所說的,說話不經大腦。
而是,我不想拐彎抹角。
這樣反而會讓別人不明白我想說些什麽,尤其是那些頭腦簡單,四肢發達。
或者,會引起根我一樣性格的人的不滿。

所以,我常不愛說話。
若我想說些什麽,我會通過文字來表達我的想法。
文字,是世界上最美麗與偉大的發明。
我喜歡書寫,因爲我會在深思熟慮后,才寫下來。
這樣,才不會太傷人或直接,但也能完完全全地表達出來。

誤會縂在言語閒產生。
就因爲一些人詞不達意,或理解能力欠佳。
或者,我常說的,“說者無意,聼者有意”。
每個人的思維與理解能力都不一樣。
你說了某些事,別人可能會理解成別的意思。
就因爲這樣,誤會便會產生。

所以說,我比較喜歡寫字。
你呢?
說話?還是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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