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y 30, 2009

我記得,在我大概中一的時候,
我的朋友告訴過我,說愛是自私的。
當時的我,並不認同她。
我告訴她,愛是無私的。
可當我漸漸成長時,我卻也跟著時間漸漸遺忘我所說過的。

昨天,當我收看《鬼語者》(Ghost Whisperer)時,
Melinda說了“愛是無私”的這番話,喚起了我說過這番話的記憶。
對阿,愛是無私的。
真正的愛,是能為對方着想,
知道對方真正要的是什麽,什麽是對對方有益的,
什麽是對方真正的幸福,怎樣才能讓對方快樂起來。
這,才是真正的愛。
若對方喜歡別人,也尊重他的意願,因爲你愛他。
若對方要求你幫忙,你也無條件為他做任何事,包括去拿情敵的號碼。
這,就是愛。

然而,我認爲,一個人能向別人說“我愛你”之前,必須先懂得愛自己。
而我,不能說我愛任何人,因爲我不愛我自己。
我不愛我那愛哭的性格。
我不愛我那常常無理取鬧的脾氣。
我不愛我那常常容易相信人的天真。
我真的不愛。
昨天,是我媽的生日,我只對她說了“生日快樂”。
還有,“對不起”。
對她感到抱歉,是因爲我沒能說出“我愛你”。
也是因爲,她辛辛苦苦地把我養大,可我卻不愛我自己。
身為她的女兒,我真的感到愧疚。

我也曾經的,多麽想要愛我自己。
但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我,就是愛我自己不起來。
我想不到我到底有哪一點值得我去愛,我真想不到。
讀到這裡,你們可能會想,
為什麽這會和我在《校園3》的時候不一樣?
對阿,是變了。
可是,是變得和以前一樣。
唱歌時的我,是最快樂的。
安靜時的我,是最寂寞的。

在我停寫前,我要祝李騰。。。。。。
生日快樂!!!

Labels:

Monday, May 25, 2009

當我

當我站在人群中央,我感到無比的寂寞。
雖站在人群裏,心裏更加空虛。
看到許多人成群結伴,然而自己卻是孤獨一人。
這種孤獨感,真不是蓋的。
問我爲什麽會這樣想,其實,我也不知道。
可能天生,我就是個愛胡思亂想的人吧。

當我站在臺中央,我感到無比的快樂。
唱歌,是我的生命。
表演,是我的全部。
可,就因爲这樣,莫明的虛榮感不只怎的,出現了。
我只是個單純想唱歌給大家聼的人。
而參加比賽后,這種理想就被媒體給破滅了。
媒體的世界,真不簡單。
若我真的、幸運的成爲歌手,我可能將不會是個正規的藝人吧?!
有自己的選擇權,對我而言是最重要的。
可能天生,我就是個注重‘人權’的人吧。

當我和他道別,我感到無比的傷感。
雖然,他常弄我生氣,但,我還是很重視他。
剛從機場回來,我忍住眼淚不哭。
因爲,我已經16嵗了,眼淚必須忍。
可,我怕明天,我會在學校想起他。
送上藍莓芝士蛋糕和提啦米囌。
藍芝蛋糕是我的最愛,而提啦米囌背後的故事,是我想傳達給他的訊息。
與他擁抱,是我最快樂的事。
與他合照,是我最幸福的事。
五味雜陳的情感,真是讓我透不過氣。
可能天生,我就是個情感豐富的人吧。

真希望,我能夠走出陰霾,能快樂起來。
真希望,我能只喜歡唱歌,單純的唱歌。
真希望,他能明白那訊息,儘早見到他。

對了,有人知道提啦米囌(Tiramisu)背後的故事嗎?

Labels:

Tuesday, May 19, 2009

不懂

不懂為什麽,我的心情跌落了谷底。
我現在只想做件事,那就是放下這裡所有的一切。
把所有放下,到國外散心。
就這樣吧。

掰掰!

Labels:

Friday, May 15, 2009

作自己

年中考試終于告一個段落了,於是我便馬上來這裡發表。
因爲我想在我那健忘的腦袋“當機”前發表這帖子。
這帖子的標題就是,作自己。

我想問問你們,有沒有過這樣的經驗。。。
想做許多事情,但無法跟隨自己的意願?
明明有能力作的事,卻無法提起勇氣去做?
因爲顧慮到周遭環境的因素,而心有餘而力不足?

作自己,許多人都無法做到。
特別是藝人,若作自己,大多都會受到言語抨擊。

舉例説明,新加坡藝人 - 瑞恩。
她是一位忠於自己的藝人,自己想要幹什麽就幹什麽。
想說什麽,想做什麽,她都會說出、做出。
她雖然不是我的偶像,但我欣賞她的個性。
然而,身為藝人的她,因爲做自己,而常被媒體砲轟。
這是一件極爲不公平的事呀!

另一個實例,臺灣藝人 - 羅志祥。
昨天看到《娛樂百分百》,見他哭泣的樣子,真讓我於心不忍。
媒體對於他網路交友的事情,一再的做大篇幅的報道。
當下,我真痛恨媒體。
他只是想交個朋友,難道有錯嗎?
就因爲此事,而報導了更多未經事實證明的事件。
這真的對同樣是人類的他們,極爲不公平。

我們人,生下來時,沒有選擇的權利。
生在哪种家庭裏,這是沒有辦法改變的事實。
但,我們絕對有權利去做我們想做的事吧。
我們有權利做我們想做的事、說我們想說的話。
我們都被歸類為人類,難道藝人就必須承受比我們更多、更沉重的壓力嗎?
到頭來,當他們卸下他們藝人的身份,他們跟我們沒兩樣吧?!
早上起床、刷牙、洗臉、吃飯、上廁所、看電視節目、聼音樂、睡覺等。
他們有做一些我們沒做的事嗎?

沒錯!在舞臺上的他們閃閃發亮,但他們也不是一樣,為了他們的工作努力。
就像我們學生為了課業而努力,上班族為了工作而努力。
難道他們就不一樣了嗎?
在新傳媒‘工作’了五個月,真讓我了解到,他們付出的努力不比我們少。
誰不想安穩地過生活?但爲了生活,那是沒辦法事。

閲讀到這裡,若有媒體人讀到,想必他會覺得,“沒錯,既然他們選擇這行,就必須承受這些”。
若你真的這樣想,我也不否認。
這就是所謂的“與媒體的生存遊戲”吧?
但若他做的只是忠於人類本性的事,這也有錯嗎?

真的,反省一下吧!

*或許,這不是一篇理性的帖子。但,我只想把我的想法寫下來,因爲這只是我想要做的事。

Labels:

Friday, May 8, 2009

玻璃心

“你傷了我的玻璃心!”
我常會聼到我的朋友這麽說。
聼了好笑外,沒別的感覺。

看到一些玻璃展示品,各種各樣,盡收眼簾。
大的小的,圓的方的,真是包羅萬象。
需要把它們打造成不同的形狀,必須經過高溫的“考驗”。
但,讓我不明白的一點就是,為什麽玻璃能夠耐得了高溫的“考驗”,卻耐不了摔。
“砰”的一聲,摔在地上,碎碎平安。

我們人,受不了幾千度的高溫,卻耐得了一次摔。
而玻璃,耐得了幾千度的高溫成爲美麗的藝術品。
卻摔了一次,就必須跟他說“拜拜”。
真是矛盾。

我們雖然不能承受高溫的考驗,但我們不至於摔一次就說“拜拜”。
摔倒了,就站起來。
然而,玻璃呢?
摔一次,根本不可能看到它完整地呈現在眼前。

你要與玻璃一樣嗎?
我可不要。
即使被人說鐵石心腸,我也無所謂。
因爲,我不想像玻璃那般地脆弱。
經過了那麽“嚴峻的考驗”,卻耐不了一次摔。
我覺得,真是沒用。
如果經歷過了考驗,還是那樣脆弱的話,那,那些經歷過的事,不足以啓齒。

我要當堅硬的鉄,你呢?


*以上所說的玻璃,指的是易碎玻璃。市面上是有不易碎玻璃的。=)

Labels:

說話,還是文字?

回想起昨天的中文試卷2,讓我想起了我曾在新傳媒的部落格上寫過的帖子。
標題就叫做“我不會說話”。

確實,說話是一門藝術,是我們人與人之間溝通的橋梁。
可,就有些人不懂得怎樣說話,我就是其中一人。
說話,必須能完完整整地表達自己想說的話。
說話,必須在為別人著想之下,不傷害別人。
說話,必須用在不作出人身攻擊之下,不詆毀別人。
這,才是說話真正的藝術。

抱歉,我並不擁有這藝術天分。
我不會説話,因爲我常快人快語。
想到什麽,並說些什麽。
這並不是別人所說的,說話不經大腦。
而是,我不想拐彎抹角。
這樣反而會讓別人不明白我想說些什麽,尤其是那些頭腦簡單,四肢發達。
或者,會引起根我一樣性格的人的不滿。

所以,我常不愛說話。
若我想說些什麽,我會通過文字來表達我的想法。
文字,是世界上最美麗與偉大的發明。
我喜歡書寫,因爲我會在深思熟慮后,才寫下來。
這樣,才不會太傷人或直接,但也能完完全全地表達出來。

誤會縂在言語閒產生。
就因爲一些人詞不達意,或理解能力欠佳。
或者,我常說的,“說者無意,聼者有意”。
每個人的思維與理解能力都不一樣。
你說了某些事,別人可能會理解成別的意思。
就因爲這樣,誤會便會產生。

所以說,我比較喜歡寫字。
你呢?
說話?還是文字?

Labels:

Thursday, May 7, 2009

你好!

你好,做個簡單的自我介紹吧!
我的名字是鄭琪穎,今年16嵗。
設立這個部落格的用意是想把我的感觸、領悟通過文字書寫來傳達給每個人。
現在的我正在考試,等考試完后便會開始書寫。
謹請期待!
晚安咯! =)